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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田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县政府工作部门责任清单的通知

2016年01月29日点击:评论: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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XTDR-2015-00006 

新政发[2015]7号

 

 

新田人民政府

关于公布县政府工作部门责任清单的通知

 

各乡镇人民政府,县直各单位:

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、四中全会精神,加快政府职能转变,推进政府部门依法全面履行职能,经研究决定,公布县政府工作部门及依法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主要职责449项、与相关部门有职责分工或交叉的职能248项、建立事中事后监管制度227项、公共服务事项183项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公布县政府工作部门责任清单,是贯彻落实《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》的重要举措,对进一步明确部门职责,解决职责交叉,纠正不作为、乱作为,克服懒政、怠政,惩处失职、渎职,推进依法行政具有重要意义。责任清单公布后,各部门应按照“法定职责必须为”的要求,严格遵守,认真履职。

二、县政府工作部门责任清单实行动态管理。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颁布修订或废止、部门职能变化及转变政府职能简政放权的要求,县政府工作部门的责任清单相应调整完善。县级部门责任清单的调整,要严格按程序进行,由县级履行职责的部门提出,经县政府法制办、县编办审核后报县政府审批。

三、县政府工作部门责任清单在新田县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,行政相对人及社会各界人士对县政府部门责任清单有意见、建议的,可通过电子邮件、电话和信函等方式反馈。

 

 

新田县人民政府

2015年6月30日